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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4-26063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政办发〔2024〕2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20〕34号)和《关于印发〈乐清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乐亩均领〔2024〕1号)精神,我市开展了2023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部门于10月份开始,对应A、B、C、D四类的评价结果,落实相关政策。


附件:2023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名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管国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印发

乐政办发〔2024〕26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doc

乐政办发〔2024〕26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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