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乡村数智生活馆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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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乡村数智生活馆整县制建设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285号)要求,高质量推进乡村数智生活馆整县制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乡村服务数字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选择有条件的村社或站点开展乡村数智生活馆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2年建设期,每个镇(乡、街道)建成 1 个以上乡村数智生活馆,服务有效覆盖周边乡村,形成“一馆一亮点”的乡村数智生活服务格局,畅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申报条件 具备共建共享的服务场所、较为完备的硬件设施、较为丰富的服务资源,为建设乡村数智生活馆提供有力支撑。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至少上报1家乡村数智生活馆建设点,其中省级未来乡村必须报送。 (二)落实专人负责,同时做好村级数管员的筛选。 (三)10月31日前报送乡村数智生活馆申报表至农业信息科胡魏处,0577-61889282。 附件:乡村数智生活馆申报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注:1.站点类型可选未来乡村、电信、邮政、益农信息社等网点; 2.运营模式可选由第三方企业、强村公司、乡镇等; 3.基本情况填写站点可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政务、生活、金融、 电商、农技、文旅、邮政、健康、养老、教育等。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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