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倪金荣名下的不动产更正(撤销)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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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撤销)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发现下列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误,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虹桥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联系方式:61366875
公告单位: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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