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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012/2024-26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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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失(灭失)声明
  • 成文日期:
  • 2024-11-15 15:30: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庄哲宏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嘉禾花园3幢1801号(四村)的《浙(2017)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10051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4- 11- 15 15 : 3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庄哲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嘉禾花园3幢1801号(四村), 证号为浙(2017)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100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庄哲宏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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