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2025年度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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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乐清市2025年度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乐电发展〔2024〕1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提高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安全性,增强网架结构,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乐清市2025年度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10-330382-04-01-399844 二、项目建设地点:乐清市各乡镇、街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拟安排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194项,计划建设与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303.174公里,新建及改造配变容量79.89兆伏安。 四、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4358万元,其中资本金比例为25%,由供电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其余75%由供电公司商请银行贷款。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关于2025年基于供电网格的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第一批)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温电配〔2024〕282号)、《乐清市电力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同意申报乐清市2025年度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的通知》(乐电重〔2024〕2号)、《乐清市2025年度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乐清政法风评〔2024〕124号)。 六、本项目建设中,应遵守《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各项规定,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降耗、维护稳定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建设过程中相邻设施妨碍、跨越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 七、国网浙江乐清市供电有限公司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管理,落实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乐清市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业主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乐清市2025年度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明细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