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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乐清市双店线大荆双峰至智仁大台门段改建工程(二、三期) 长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征补通〔2024〕5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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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双店线大荆双峰至智仁大台门段改建工程(二、三期) 建设需要,需征收长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276公顷,其中,农用地1.5212公顷(耕地0.3636公顷、园地0.0345公顷、林地1.090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2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09公顷、其他土地0.0292公顷)、建设用地0.0064公顷。前期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补案〔2024〕54-07号)。于2024年9月25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现公示期已满,王启富等20户及长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期限内重新办理青苗补偿登记,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表(附件2)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4〕54-07号)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表
2024年11月21日 抄送: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荆镇人民政府、智仁乡人民政府、长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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