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关于2024年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11- 26 16 :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实施细则》(乐经信〔2023〕57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属地核实、部门联合审核,浙江精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5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经信局或市资规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单位:市经信局产业平台科

市资规局行政执法队

联系方式:057762522203

                057762596701

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7号3楼335办公室

                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

附件:2024年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审核结果

序号

企业名称

改造建筑面积

1

浙江精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面积12642.21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060.69平方米

2

乐清市正达电力模块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面积6062.35平方米

3

浙江天超电器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面积4925.69平方米

4

浙江信荣电子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面积9010.79平方米

5

金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上建筑面积4082.53平方米

备注

1.补助标准:地上建筑按100元/平方米;地下建筑按400元/平方米;单个申报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总量控制、企业风险等内容需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监管系统申报时核查。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6日

关于2024年乐清市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项目补助审核结果的公示.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