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旭斌坐落于乐清市清江镇泗塘村的《地号20-34-108》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林旭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清江镇泗塘村, 证号为地号20-34-108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旭斌
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