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顺柳、万冬迪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虹南路84-1号虹苑小区北2幢105室的《120f26981、120f26980》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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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顺柳、万冬迪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虹南路84-1号虹苑小区北2幢105室, 证号为120f26981、120f26980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顺柳、万冬迪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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