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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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2024 年是“五四宪法”颁布 70 周年,12 月 4 日是第十一个 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 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我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重点宣传内容 各学区各学校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新中国成立75周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 四、活动安排 (一)宪法晨读活动。12 月 4 日上午 9:00—10:00 ,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请各校组织全校学生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活动详细流程和宪法晨读内容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1)。 (二)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各学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参与“宪法卫士”网络学习。学习通道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关闭。 (三)宪法特色活动。积极参与全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和《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具体要求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1)。为让青少年感受浓厚的法治氛围,请各校利用现有户外屏和楼宇LED显示屏等终端资源多频次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月系列海报图片(附件3)或视频。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围绕主题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月等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 (二)创新活动方式。各校要积极探索、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广泛宣传报道。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教育系统蔚然成风,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活动结束后,请各学校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2024年“宪法晨读”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三类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视频等信息资料),如有刊发公众号请一并报送,图文链接于12月9日(周一)前通过电子件形式发送至市教育局学生科邮箱:pufa2024666@126.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2. 2024年“宪法晨读”活动情况汇总表 3. 2024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海报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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