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有效性,突出规划指导性、纲领性作用,根据《乐清市学校发展性评价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乐教〔2024〕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学校发展规划现场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月14日到16日。 二、分组及地点 具体分组及地点见附件。 三、参会对象 1.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人员; 2.相关学校挂牌督学; 3.学校书记、正副校长、办公室主任。 四、论证会程序 1.样本校介绍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主要内容(20分钟); 2.专家点评指导。 五、其它要求 1.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校,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保持会场秩序。 2.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乐清市学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现场论证会样本校及分组情况.docx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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