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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4-264509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体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1
  • 有效性:
  • 有效

《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前,乐清市印发《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目的和依据

(一)背景。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把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提出要求,对建立健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浙江省已公布《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温州市也公布了《温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乐清市目前暂无相关规定。

(二)目的。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范化、人性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更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估实施细则》《温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定。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共26条,分为总则、认定、保护、考核与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内容,着重明确和规范乐清市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认定的流程及考核评估等相关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关于项目认定。明确乐清市非遗代表性项目需严格履行推荐、审核、评审、公示、审批、公布的程序,明确申报乐清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应当符合的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进一步规范了乐清市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的程序。

二是关于项目保护。明确乐清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申报流程及应具备的条件、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职责,对文化主管部门在促进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方面作出了明确的部署。

三是关于考核与管理。明确乐清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应建立项目保护工作定期自查制度,明确文化主管部门对项目保护工作的督查及抽查制度,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办法》的执行时间

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


解读机构: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傅湖乐

联系方式:0577—61880361


《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前,乐清市印发《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目的和依据

(一)背景。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把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提出要求,对建立健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浙江省已公布《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实施细则》,温州市也已公布《温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目前乐清市尚无相关规定。

(二)目的。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范化、人性化,实现工作制度更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的活力,更好地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

(三)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实施细则》《温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等制定。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共27条,不分章节,着重明确和规范乐清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的流程,传承人权利与义务及传承人考核评估等相关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关于传承人认定。明确乐清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需严格履行申请、审核、评审、公示、公布的程序,明确申报乐清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进一步规范了乐清市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的程序和每个流程相关的时限、形式等具体规定。

二是关于传承人权利与义务。明确乐清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对文化主管部门对乐清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应予以支持的措施作出了明确的部署。

三是关于考核评估与管理。明确乐清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评估制度,包括评估的对象、内容、程序以及评估结果的应用,进一步规范了乐清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工作,提升传承人队伍的传承活力和凝聚力。

三、《办法》的执行时间

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


解读机构: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傅湖乐

联系方式:0577—6188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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