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乐清市2025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及许可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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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原乐清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于2022年发布实施。22年以来,我市年烟花爆竹经营方面主要存在:一是非法烟花严打不止。集中体现在元旦、春节等销售旺季,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仍不断抬头。2024年度乐清市多部门多层级联动,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行政立案67起,刑事立案5起,查扣非法烟花爆竹7500余箱,行政拘留64人。二是烟花信访案件增多。近两年,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单位(个人)数量较2020-2022年间激增数倍,但2023、2024年度烟花零售布点数量较往年有所下降,导致烟花爆竹信访、咨询、信息公开等案件增多。三是个别乡镇(街道)无长期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导致个别乡镇(街道)存在采购不便利的情况。2023年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随后,全国各地对烟花爆竹燃放销售政策有序放开。今年,温州市区(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销售时间为三天(除夕到正月初二),设置集中燃放点和临时销售点。平阳、永嘉等地全部放开,其他各县市区也较往年政策有松动。11月13日,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应急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地燃放政策、市场需求、经营企业储存能力,合理布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为保持与温州及其他各县市区平衡,我市结合实际,重新布点并调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方案。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四)《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五)《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 三、适用对象 在乐清市辖区内拟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 四、主要内容 《乐清市2025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及许可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两大块内容。 (一)关于布点方面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布点原则。坚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 二是明确布点范围。布点范围限乐清市全境,即乐清市行政管辖范围。 三是明确布点指标。为保持与温州政策一致,在城市建成区保持不变(即乐成、城南各1个临时点),“双限区”内不设长期点,其他区域根据人口面积、历史传统等,科学合理布点规划。为体现公平竞争,按照乡镇街道或地域片区划分,每处设置2个以上零售点,打破市场垄断;为体现便民利民,除“双限区”外,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不少于1个长期零售点。明确每个乡镇(街道)具体布点指标控制数,全市共布点79个。 四是明确许可证有效期。长期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有效期为一年;“双限区”内季节性零售许可有效期按照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执行,“双限区”外季节性零售许可有效期按法律规定,为三个月。 (二)关于许可方面 一是明确许可条件。从选址布局、安全距离、建筑物结构、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其他要求等六个方面明确许可审批的条件。总体要求将比往年更加严格。 二是明确申报材料。明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零售点及其周边安全条件说明、负责人安管员培训等。并将相关材料参考样式以附件形式公布。 三是明确审批流程。在现场审查方面将采用县乡两级联审,并邀请专家参与审查、遴选,在安全条件审查上更加严格,最终在安全条件符合的基础上以安全条件最好者获批。 四是明确实施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事关民生,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把关、依法审批。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求取证经营户依照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五、实施时间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构与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郑露敏 联系方式:0577-6188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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