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核心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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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省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核心区创建,进一步做好省级专项资金兑付工作,根据省级财政资金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的要求和《乐清市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核心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使用分配方案(2024年)》(乐经信〔2024〕18 号)等文件,现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8个省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核心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补助资金,合计 1350万元,已预拨付766.1万元,现拨付剩余资金补助共583.9万元(详见附件)。请各项目单位对照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省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核心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补助名单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省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核心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补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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