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制造业高质量重点(标杆)部分项目结算补助(第二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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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20〕17号)、《关于印发〈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乐政发〔2022〕6号)及2023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项目表,按照乐清市智能化改造项目相关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验收审核,现对2023年第一批制造业高质量重点(标杆)已完工项目补助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市财政部门反馈。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62521890;乐清市财政局:57571383。 附件:2023年第一批制造业高质量重点(标杆)已完工项目验收结算补助(第二批)名单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2023年第一批制造业高质量重点(标杆)已完工项目验收结算补助(第二批)名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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