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友品、李才玲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南路2888号金麟府邸5幢902室的《浙(2021)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4224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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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友品、李才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南路2888号金麟府邸5幢902室, 证号为浙(2021)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422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友品、李才玲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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