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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23/2024-26565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有效性:
  • 有效

一、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目的

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目的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依据

此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依据是《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号)、《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乐政发〔2020〕9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4〕2 号)规定。

三、清理结果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明令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解读机关: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马翠东

联系方式:0577-6253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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