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收悉。我局于2024年9月24日对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联合审查,并以会议纪要〔2024〕25号提出修改意见。现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184号、《关于报送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函》(乐交函〔2024〕42号)和你单位报送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是完善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配套设施的需要,是完善区域路网结构、缓解现状路网交通压力的需要,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片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厂外配套工程 三、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乐清市雁荡镇104国道左线白箬岭隧道口约185m,与104国道左线成T字交叉,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东基本沿雁荡镇上阳村坟墓群上方山体展线,路线向北设洞背头隧道穿越洞背头山,出隧道后靠黄泥岭山塘西北侧沿既有水白线,至终点水白线与大荆污水处理厂进场道路交叉口处,顺接现状水白线,终点桩号K1+429.628,路线全长1.43公里。该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总用地约2.5556公顷(国家2000坐标),新增用地2.5065公顷。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约10727.959万元,建安费约4202.46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20%,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招标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采取委托招标。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