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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度乐清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补助(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2- 01 10 : 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工作,促进我市移民工作有序和谐稳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移〔2020〕112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经市移民服务中心核准,报省移民办备案的7个移民后扶项目,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共计123.8852万元。

附件:2024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

补助(第一批)分配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民办〔2024〕19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乐清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补助(第一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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