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安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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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常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事项,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及《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关于加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乐政发〔2023〕14号),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单位名称:常安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乐清市柳市镇柳翁西路177号 3、原批准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综合用地 4、原批准房屋用途:综合楼 5、拟临时改变房屋用途:银行(商务金融) 6、拟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建筑面积:一层329.83㎡ 7、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期限:5年 二、总平面图(见附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柳市行政服务中心56号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55661725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