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星级劳动教育基地和特色劳动实践教室创建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 02- 21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结合《温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行动方案》(温教基〔2022〕11 号)和乐清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乐委办发〔2023〕35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乐清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星级劳动教育基地和特色劳动实践教室创建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

二、评定标准

(一)星级劳动教育基地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二)特色劳动实践教室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劳动教育示范校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三、推荐要求

星级劳动教育基地创评面向户外农业劳动教育场所。特色劳动实践教室创评面向非农业劳动教育场所,且一校限报一个。劳动教育示范校的创评,必须具备星级劳动教育基地和特色劳动实践教室,也可同时或单独创评星级劳动教育基地和特色劳动实践教室。各学区按照评分标准经初审后择优推荐,市属学校将星级劳动教育基地和特色劳动实践教室直接上报教育技术中心,劳动教育示范校报学生科。

四、申报推荐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学校要根据评分标准,对亮点特色成效进行梳理提炼,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4、附件5和附件6),及时向各学区、教育技术中心和学生科申报。

(二)组织推荐。各学区根据学校自主申报资料,综合考量学校劳动教育特色亮点、支撑劳动教育课程的力度、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及在本区域的示范推广价值等进行审核,签具核实意见并盖章,连同推荐汇总表和申报表(星级劳动教育基地和特色实践教室)钉钉发送教育技术中心盛勇老师或(劳动教育示范校)学生科林道福老师。

(三)认定公布。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认定,发文公布认定结果,并给予经费补助。

五、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各学区须于截止日期前完成初审推荐工作。审核推荐形式由各学区自行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申报认定工作。各学区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学校参与申报认定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宣传,统筹协调,按期报送。明确申报受理,落实专人负责。温州市劳动教育示范校和特色实践教室创建原则上从乐清市劳动教育示范校和特色实践教室名单内推荐。

(二)项目申报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各学区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对失实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

(三)认定审核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好申报认定各环节的工作,申报工作现场踏勘、初审推荐、复核评定等各环节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均须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四)注重示范引领,建立摘牌机制。已评定市劳动教育示范校、星级劳动教育基地和特色劳动实践教室的学校,应积极落实劳动教育各项教学要求和工作任务,发挥特色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提升特色项目的教育教学成效。乐清市星级劳动教育基地根据《乐清市星级劳动教育基地评估细则》,基地星级每年一评。乐清市劳动教育示范校和特色劳动实践教室落实抽检制度,对特色和教育教学成效不足的学校予以摘牌。

联系人:市教育技术中心盛勇,电话:13706770797(680797)。

市教育局学生科林道福,电话:0577-61526715。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星级劳动教育基地和特色劳动实践教室创建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1.乐清市星级劳动教育基地评估细则

2.乐清市中小学特色劳动实践教室评估细则

3.乐清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评分标准

4.乐清市星级劳动教育基地申报表

5.乐清市中小学特色劳动实践教室申报表

6.乐清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7.乐清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创评项目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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