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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2- 23 14 : 3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和专门部署,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市发改局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思想根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践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执法、审批、管理等依法行政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同时通过参与学法考试、发放法律知识读本等形式,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2023年全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5次。二是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举行新提任干部和新入职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牢固树立依宪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立足职责使命,廉洁勤政为民,不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盼,为乐清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坚持法治先行,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有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2023年度牵头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加强法律队伍建设,配备公职律师2名,并聘请浙江航英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力支撑。

实施重大行政决策1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做好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

二是持续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进程。大力推进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2023年我局双随机检查事项15项,创建任务9个,已完成9个,完成率达到100%,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信用规则达到100%,跨部门率达到33.3%,掌上执法检查数77次,掌上执法率100%。省库行政检查事项38项,已全部覆盖,覆盖率达100%。

三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建立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办公室成员,局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主要是明确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强信息公开留痕,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件归档制度,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办公室应当按照办理情况实施归档备查。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3件(上年度结转3件),其中予以公开的14件,部分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14件,不予处理的3件。予以公开的信息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成2023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做好普法宣传,让法治声音深入发展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普法责任。把开展法治教育作为推进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出台乐清市发改局普法内容清单、普法责任清单、普法措施清单、普法标准清单,并按照四张清单压实普法责任,标准化普法举措,确保普法工作有的放矢、有序开展。开展我局“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梳理2021年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提高下步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大力营造法治氛围。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面向公众开展价格、粮食、散装水泥、项目审批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12.4”“宪法宣讲乐清行”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价格举报宣传日、粮食日等重点节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诚信夜市、诚信红黑榜、设置宣传展板、播放节能宣传片、悬挂横幅、线上答题等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参与活动人次达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赠送各类法制宣传品1000余份。

三是坚持普法与行政执法、服务管理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在开展节能监管、人防设施监管等现场执法办件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以案说法的普法宣传,促进行业企业自律;在日常办理项目审批、信访、政务公开等业务过程中,讲解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条件、办理要求、具体流程等知识,让群众在接受热情贴心服务的同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使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服务群众的全过程。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法治执法队伍仍待加强。受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个别执法人员对新的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不熟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执法队伍的建设。

(二)跨部门的执法协同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大综合一体化”及“互联网+监管”中跨部门执法考核指标不确定,导致跨部门执法协同工作无法及时开展。

(三)法治宣传仍需进一步深入和加强。特别是法治宣传的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局党委会上多次部署今年的法治工作,充分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有序顺利开展。积极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会前学法制度,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2023年共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5次,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法治学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将法治建设贯穿到发展和改革事业的各个方面,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营商环境。工作中,能认真遵守党委议事制度、民主集中制等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等制度规范,确保重大事项决策、权力运行阳光透明,依法科学。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有力推进合法合规工作。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完善法制科室、法律顾问联合审查制度。二是继续完善和监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度、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施,凡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需要保密的外,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还要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做到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三是要健全政府定价制度,优化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对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新规定、新政策,做到依法定价。四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明确科室责任,依托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持续聚焦执法质量与执法能力。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积极开展法治培训,组织执法技能大比武,培养一支一专多能的发展改革执法队伍;开展案卷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牢牢守住案卷质量“生命线”,促进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

(三)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通过多种方式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借鉴、学习以案普法、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完善、促进我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持续开展法律培训、法治讲座、送法下基层、法律咨询、法律进企业等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载体作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对照全国、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发改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继续完善我局依法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全局普法工作经常深入开展。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发改〔2024〕5号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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