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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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乐清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4年3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qylbz@163.com 。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乐清市乐成街道乐怡路110号A09办公室。(邮政编码:325600 ) 附件:乐清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