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养弟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567号雁林湾3幢1211室的《浙(2022)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33777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施养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567号雁林湾3幢1211室, 证号为浙(2022)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3377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施养弟
202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