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项目 > 批准结果信息 > 项目批复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24-250440
  • 组配分类:
  • 项目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乐清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乐清市翁垟街道建设路(滨河桥至万翁公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 03- 12 16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乐清市翁垟街道建设路(滨河桥至万翁公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收悉。我局已组织初步设计会审并会同相关部门审定概算,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2〕122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报批稿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乐清市翁垟街道建设路(滨河桥至万翁公路)建设工程)

二、建设范围、规模及内容

乐清市翁垟街道建设路西起滨河桥,东至万翁公路,道路全长388.57米,其中滨河桥至兴茂路长137.42米,红线宽16米,兴茂路至万翁公路长251.15米,红线宽18米,总用地面积6378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通讯工程等。

三、工程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四、道路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提出的建设方案。

1、道路横断面设计

K0+000~K0+145.50(滨河桥至兴茂路段)16.0米标准断面:

16米=2.0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2×3.5米行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2.0米人行道。

K0+145.50~K0+331.023(兴茂路至府前路段)18.0米标准断面:

18米=3.0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2×3.5米行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3.0米人行道。

2、路面结构

行车道: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

人行道铺装:6厘米仿花岗岩透水砖+3厘米水泥砂浆+15厘米C20透水混凝土基层

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

六、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总概算2317.2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详见附件)。

七、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其他

1、请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做好项目终点与路口的衔接。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发改投资〔2024〕17号.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