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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民宗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乐清市民宗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3- 14 17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有关法治政府各项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系列活动。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铁军”。多次组织民宗干部、乡镇(街道)统战委员、民宗所干部参加市级专题学习会;在全市25个乡镇(街道)开展由驻村干部、网格员、民宗所干部、村书记等参加的乡级专题学习会。二是紧抓基层基础,确保宣传到位。2023年我市以“五个不限”(不限身份、不限时间、不限地点、不限语言、不限形式)积极推进宗教法律法规宣讲进场所活动,累计开展活动460余场7200余人次,进一步营造了和谐文明的法治氛围。三是落实常态学习,温故知新保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巩固学习成效,在各宗教团体例会上多次对《宗教事务条例》等重要宗教法规进行学习,确保教职人员学习理解到位。创新机关干部学习制度,每月机关干部会议轮流组织学习,包含民宗领域政策法规、一线执法经验做法、矛盾纠纷难题化解等。

(二)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我局以《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积极与综合执法、规划、建设、旅游等部门协调联动,把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坚决杜绝宗教活动场所未批先建、乱建滥建等乱象。在天基两教专项工作中,8月份基督教专项工作得到温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4月份天主教专项工作得到时任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邱启文批示肯定。此外,我市还严格按照法律授权,依法监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等“四关”,确保执法行为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三年来办理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案件44件,无一件投诉信访事件发生。

(三)强化执法程序和成效。配合全市开展大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定期与综合执法交流沟通,全年累计开展联合执法12次,及时排摸处置各类违法线索,全年行政立案20件,其中14件责令整改,6件行政处罚移交综合执法局办理。充分运用掌上执法系统,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双随机抽查6次,检查宗教场所40家,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通过借助部门专业力量,有效提升民宗领域行政执法水平。

(四)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全面推进“五进”全覆盖工作。以深化“十百千万”普法工程为重点,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基地创建工作,其中打造白石街道天主堂、大荆镇教堂等2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扎实推进“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打造虹桥镇东横街教堂、乐成街道紫芝观等2个浙江省平安宗教场所,打造北白象镇桥下教堂、柳市镇蟾河堡教堂等24个温州市级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柳市镇基督教柳市堂、乐成街道城隍庙成功创建浙江省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为全市铺开宗教中国化工作起到了标杆作用。下半年以“五个不限”形式积极推进法律宣讲进场所活动,累计开展活动460场,进一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了和谐文明的法治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虽然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队伍人员数量少,执法对象群体庞大,执法精力有限,同时无法律专业的执法人员;二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宣传的力度不够,运用政务服务网办事人员数量少,熟练度不足;三是在学法和用法方面还有待加强和改进,理论与实践结合还要改进,不但要重视与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普及,还要加强其他与工作业务无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普及。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局党组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科学完成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一)坚持力学笃行,坚定把讲政治顾大局放在首位。第一责任人能自觉履行“排头兵”职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努力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2023年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及时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不断健全落实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事项制度,确保重大问题决策有法可依,不偏离工作重点和方向,坚决执行相关议事规则程序。2023年,共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32次、局党组会议16次,局全年重点决策民主科学有依据。

(二)落实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加强法治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宣讲方案计划,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重新梳理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数字化事项等清单,数字化工作和“互联网+监管”逐步稳固。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有关规定,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排查、清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审查。

(三)规范决策行为,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理念,各项重大决策坚持集体领导,重视各项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审查、行政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信访事项处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主动发布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传播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制定详细的2024年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民宗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加强法治宣传,做到常态宣传。

(二)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法治能力的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考试和培训,要求2名年轻干部考取浙江省执法证。加强宗教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三)进一步促进宗教执法常态化规范化。一方面深化执法常态化规范化。把行政执法贯彻于宗教事务管理的全过程,同时加强重点案件督促指导和执法程序规范化。另一方面提升执法水平。继续探索“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联合执法模式,加强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联动,对重要案件,集中执法力量办案。同时开展对“双随机”、掌上执法录入等线上线下联动、多类型执法办案的监督检查,多渠道有效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四)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深化社会“大普法”格局,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公务员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体学法、党员干部网络学堂学习、学法用法考试等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普法进场所活动,全年普法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应较2023年有一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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