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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乐清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综合素质提升班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4-25094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4〕44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人力资源、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我市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培养一支胸怀家国能担当、勇攀高峰能闯关、十年一剑能出新、开放合作能包容、追求真理能坚守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为推进“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乐清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综合素质提升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3月25—27日,为期3天。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班计划招生50名,原则上以乐清市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乐清市示范性家庭农场主为主。年龄原则上要求60周岁(含)以下。参培者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专题讲座、实地考察”等教学方式实施。课程设置主要有中央一号文件解读、农业企业审计、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金融活水贷动强农惠农、数字农田、产业致富三位一体典型、生态园林、特色农庄等。

四、组织实施

1.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发动人员参加培训。请于3月21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乐清市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夏燕梅,联系电话:0577-61604099、15600112038;乐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周丕考,联系电话:13868710152。

2.学员的培训费和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承担。

3.要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培训管理,加强学风建设,学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严禁聚餐饮酒、相互请吃,不接受任何宴请,严禁携带酒类进培训地点和住宿酒店。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住宿,用餐一律不准饮酒,不得在外住宿,不得接待以汇报工作、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学员报到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需报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审批。

附件:1.乐清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综合素质提升班课程表

2.乐清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综合素质提升班报名表  

3.乐清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综合素质提升班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乐清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综合素质提升班课程安排表(内部)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址

第一天

3月25日(周一)

9:00-9:30

报到、开班仪式

乐清

9:40-11:40

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13:30-15:00

财务风控——农业企业审计

15:10-16:40

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企业发展内部管理

第二天

3月26日(周二)

8:50-9:30

现场学习:瑞安市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社

瑞安市安阳街道

10:00-11:30

现场学习:瑞安曹村、瑞安艾米农场有限公司

瑞安市曹村镇

13:30-16:30

现场学习:瑞安市马屿为农服务中心

瑞安市马屿镇

第三天

3月27日(周三)

8:30-9:00

现场学习:文成县现代农业与康养产业研究院

文成县大峃镇

9:40-11:30

现场学习:文成鲁泽数字农业示范园、邱老汉农庄

文成县二源镇

13:30-16:30

现场学习:文成天顶湖生态农庄

文成县百丈漈镇


学员返程


附件2

乐清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综合素质

提升班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单位及职务


人员类别

¨合作社理事或成员           ¨家庭农场主

¨农业产业创业创新有志青年    ¨其他

联系地址


乡镇(街道)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4年乐清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综合素质提升班报名汇总表

序号

乡 镇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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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印发

乐农〔2024〕44号关于举办乐清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综合素质提升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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