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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4-251264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何克 叶永豪 何以勒规划建设工程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3- 27 10 :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何克 叶永豪 何以勒于2024年03月21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翁垟街道北山前村新建3间6层,底层层高≤4.19m,建筑总高度≤20.19m,占地面积136.50㎡,建筑面积912.70㎡。(其中顶层㎡在首,挑楼93.7㎡在南北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空地
南至:区间路
西至:叶正茂、李启朋、何朋朋、童定飞、林博靖、林程云共墙
北至:区间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翁垟管理所申报(地址:翁垟街道办事处,电话:61582071),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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