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大荆镇第三小学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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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大荆镇第三小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大荆镇第三小学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4〕20号文件批复乐清市大荆镇第三小学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和概算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3〕75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范围 本项目选址于乐清市大荆镇,东侧为24米荆镇路,南侧为12米西二路(规划路),现状为7.6米村庄道路,西侧为16米下干东路(规划路),现状为2米村庄道路及住宅,北侧为5米村庄道路。项目在大荆镇第三小学原址范围内进行扩建,总用地面积为21346.88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 项目拟新建1幢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设备、室外工程等。 三、总平面图布置及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设计总平面图布置。 本项目在地块西北角建设一栋食堂体育馆综合楼。 2、建筑单体 综合楼: 一层布置厨房、餐厅、器材室、配电小间。 二层布置阶梯教室、篮球场、设备间、配电小间、器材室、演出化妆间。 屋面布置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等。 3、交通组织:本项目的主入口设置在南侧。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592.65平方米,其中已建建筑面积7593.73平方米,本次新建建筑面积2998.92平方米,容积率0.749,机动车位38辆,学校办学规模为24个班级。 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六、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投资概算为1911.5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79.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7.89万元,预备费83.9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详见附件) 七、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