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陆昌荣等3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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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12月26日,乐清市向阳塑胶电器厂突发火灾,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陆昌荣、邢淡明、刘续飞等3名同志作为现场指挥和抢险搜救核心骨干成员,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攻坚克难,彰显了严明的纪律作风、高超的救援本领和忠实的为民本色。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经十七届市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陆昌荣、邢淡明、刘续飞等3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3名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在各自领域和岗位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担当作为、争先创优,为奋力谱写乐清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管国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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