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骥、张岳超坐落于乐清市城南街道清远路197弄1幢2单元302室的《乐政国用(2014)第002098号/010f31448、010009421》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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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骥、张岳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城南街道清远路197弄1幢2单元302室, 证号为乐政国用(2014)第002098号/010f31448、010009421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骥、张岳超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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