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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优评先】乐清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乐清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选树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 04- 16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直属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树立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充分调动我市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乐清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下简称“三优”)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员。近五年内已获过温州市尊师重教突出贡献个人、优秀班主任(师德楷模)、优秀教师(含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民办学校优秀校长)、“瓯越情”教育基金各类奖励对象,乐清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乐清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列入选树范围。

二、推荐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职尽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形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取得2022学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优职(2023年7月报送)或师德考核优秀(2023年7月报送)或2023年度工作人员考核优秀(2024年4月上报)。校级领导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取得2023学年学校及校长综合业绩考核良好等次及以上。各学校推荐时要重点倾斜教学一线教师,对业务拔尖的专任教师,长期或交流在山区、海岛、农村薄弱学校从教的教师和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故事,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各类先进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优秀教师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业务精通,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有先进事迹;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成效;

3.在本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二)优秀班主任

1.教育思想端正,具有正确的学生观、人才观和教育观,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注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赢得学生拥护和家长认可;所带班级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深化教育学、心理学学习与行动研究,德育科研有成效,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优或进步显著,在年级或学校有示范性或影响力;

3.现任班主任,且在现任职学校担任班主任满3年。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品德高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勉尽责,甘于奉献,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践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3.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职务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师德优先的推优原则。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对积极参与教师交流、省内外支教和“双减”课后托管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教师优先予以推荐。凡3年内有《乐清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第三条所列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附件2)的教职员工,以及有违规办学行为且为此承担过相应责任的学校领导,不得纳入推荐范围。对推荐的党员教师,所在支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中填写写实性鉴定意见。对非党员教师,学校在推荐意见中须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每位推荐对象均需签订《师德承诺书》。

(二)贯彻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学校各单位要通过民主推荐,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要充分考虑各学段和思政、心理健康、劳动教育等学科教师人选比例。推荐人选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须及时核实,有问题的不得推荐。经查实在推荐报送中有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并核减下一年推荐名额。

(三)重视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结合推荐,积极发掘选树人员先进事迹,通过重要纪念日活动、重要会议或重要场合组织师德师风宣讲,通过主流媒体、官网官微、专题视频、校园宣传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唱响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正能量。

四、工作流程

(一)单位推荐。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区域或本单位的推荐提名工作,须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程序到位。

(二)组织审定。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报请局党委审定公示。

(三)成果运用。选树成果将作为今后推荐更高荣誉的基础条件。

五、材料报送

各学区统一整理好申报人个人材料(申报表和各种佐证材料)以“荣誉名称+姓名+学校单位全称”为文件名(如:优秀教师张某某乐清XXXX中学.pdf),制成一个PDF电子文件,所有个人材料打包合成一个压缩文件,在5月7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包柳凤,电话:0577-62523943)。纸质材料只需报送所有个人申报表1份和本学区汇总表1份,其他佐证纸质材料由各学区留存备查。

局直属单位、市属学校(民办高中)参照上述要求,于5月7日前将材料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zgk62523943@163.com,纸质材料除报送个人申报表1份、师德承诺书1份、汇总表1份外,还需报送相应的佐证纸质材料1份。


附件:

附件1  乐清市教育系统2024年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乐清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第三条.doc

附件3  2024年乐清市“三优”个人申报表.xlsx

附件4  2024年乐清市“三优”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  师德承诺书.docx




乐清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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