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福土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大仙垟村(原仙垟赵村)的《地号32-14-87/120f12411》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赵福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大仙垟村(原仙垟赵村), 证号为地号32-14-87/120f12411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福土
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