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工程的审计监督,促进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集体资金使用行为,确保项目质量和投资绩效,根据《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0号)、新修订的《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农政发〔2021〕7号)文件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为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联系电话:0577-61880596;邮箱:88955347@qq.com。 乐清市审计局 2024年04月19日 |
征集部门: 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 2024-04-19 17:39:43 | 截止日期: 2024-04-29 17:3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