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智慧校园创建申报和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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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深化我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全域推进我市智慧校园创建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小学智慧校园2.0创建的实施意见(试行)》(温教技〔2021〕150号),现就2024年度智慧校园创建申报和评估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申报 智慧校园创建申报根据水平层次分达标校和2.0学校两类,均须通过“温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价系统”申报评审(平台网址:见附件3,操作指南见平台首页)。学校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开始,4月30日前完成平台申报。 已经创成智慧校园达标校的可以继续申报2.0学校。从未申报过智慧校园达标校和2.0学校的单位在2024年必须申报其中一项。2023年与2024年申报的学校可以申请补助,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创建方案和验收情况酌情予以补助。创建方案和补助预算上报链接:见附件3,上报时间至2024年4月30日。 二、评估验收 智慧校园达标校和2.0学校均须通过“温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价系统”评估验收。学校自申报通过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台整理上传材料,8月30日前填报完成并申请验收。 (一)智慧校园达标校:创建期原则上为1年,条件成熟学校可当年申报当年申请验收。由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参照《温州市智慧校园2.0学校评估验收工作指南》(温教技中心〔2023〕21号)组织创建验收。 (二)智慧校园2.0学校:主要对象为2022年创建申报学校,2023年申报的学校中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提前申请验收。按照“学校申报-辖区推荐-市级评审-现场验收”的流程,9月中旬进入市级专家评审环节,10月底前完成线上审核和现场验收。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刘晓,电话:13777746805(646805)。 温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评价系统技术服务人员:林唯奥,电话:18312909086。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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