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振宇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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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侯振宇于2024年04月24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大荆镇冯村新建1间(幢)4层,底层层高≤3.60m,建筑总高度≤12.30m,占地面积53.00㎡,建筑面积244.46㎡(其中顶层 ㎡在/首,挑楼32.460㎡在南北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侯梦晓共墙 南至:空地 西至:侯阜伟共墙 北至: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荆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大荆镇石门路57号电话57191971),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