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户口注销公告(朱成瑾)

发布日期: 2024- 04- 29 16 : 37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核实,乐成街道西门社区居民朱成瑾(出生日期:1943年5月3日)已死亡,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及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应当注销户口登记。请家属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到乐清市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地点: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未及时申报的,公安机关将依职权办理户口注销。

 

乐清市公安局乐成派出所

2024年4月29日

户口注销公告(朱成瑾).doc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