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清市教育系统“教工之家”建设验收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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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联合工会、市属学校(单位)工会,基层中小学、幼儿园工会: 现将《乐清市教育系统“教工之家”建设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清市教育工会 2024年4月28 日 乐清市教育系统“教工之家”建设验收方案 为贯彻《乐清市教育系统“教工之家”建设方案》乐教工〔2023〕35号文件精神,以打造阳光、素养、健康、温暖的“教工之家”为目标,切实改善教工工作环境,努力提升我市教职工的幸福指数。经研究,决定组织“教工之家”建设验收。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4年5月-6月。 二、验收及资金补助步骤: 1.教育工会分组分期组织验收(附件3),要求学校向验收组提供验收表(附件1)、施工合同、项目预算清单、设备购置合同、设备购置清单、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验收组核查项目;审核材料;汇总结果。验收后验收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校存档,一份交验收组带回。 2.通过项目验收的单位,需要办理项目决算。为了完善报销流程,要求建设单位提供验收表、施工合同、项目预算清单、设备购置合同、设备购置清单、项目工程决算材料和发票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将以上材料整理成PDF文件,以“学区+学校”的命名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591526095@qq.com。 3.根据验收结果和佐证材料,确定补助方案,报党委会审核通过。 4.市总工会开票,补助到位。 三、验收要求 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的最后阶段,是全面检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重要环节,要求做到: (一)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单位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没有按期完成和未批新建项目不列入此次验收范围。 (二)要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各单位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和勤俭节约意识,要合理利用置换下来的桌椅物件,提倡控成本、再利用,重实效。 (三)要登记入册,有效管理。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完善财物登记保管。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项目中的固定资产设备要按程序做好入账登记;做好相关资产处置、报废等流程;项目完成后,要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附件:1.乐清市教育系统“教工之家”建设验收表 2.“教工之家”建设设施设备价格参考表 3.“教工之家”验收分组安排表 附件1 乐清市教育系统“教工之家”建设验收表
注:一式两份,一份留校,一份交验收组 附件2 “教工之家”建设设施设备价格参考表
附件3 “教工之家”验收分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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