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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4-25406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4〕91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6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早稻种植扩面、提质增效,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的通知》(乐政发〔2024〕6号)精神,现将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补贴对象为全市所有种植早稻的农户,补贴标准按乐政发〔2024〕6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农户申报。农户填写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面积申报表(附件1),向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如实申报早稻种植面积(跨乡镇(街道)、村转包耕地种植早稻的农户向稻田所在地申报)。有耕地转包的农户,要附耕地转包清单(附件2)或耕地转包协议。农户要准确填写姓名、市民卡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

(二)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核实。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核实、登记造册(附件3)、公示、签章后,报乡镇(街道)。要求做到:

1.认真核实农户在本村的早稻种植面积,杜绝谎报现象。对农户在其它地方种植的早稻,不计入本村面积。

2.做到逐户登记,不允许拼户登记,仔细准确核对农户基础信息(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市民卡账号、联系电话等)。

3.核实后的早稻种植面积分户清册必须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天以上,并做到多点公示,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件、照片与申报材料报乡镇(街道)。

(三)乡镇(街道)核查。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驻村干部及相关人员核查农户早稻种植面积,并仔细核对农户基础信息。核实汇总后,将清册汇总表(附件4)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

(四)乡镇(街道)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要在6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推广科,并将清册汇总表以EXCEL形式发送。联系人:干常青,联系电话:0577-61889299,640003。

(五)资金发放。补贴资金经审核确定后,通过“一键达”系统发放到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健全补贴操作人员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把粮食生产补贴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早稻种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有关申报材料的备份保存。相关申报材料(申报表、转包合同、分户清册、公示件、照片等)要造册留档,以便备查。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及时、如实上报补贴申报材料,组织人员加强核查力度,杜绝伪造资料、弄虚作假等现象。补贴情况及时公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并对上报面积的准确性及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1.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表

2.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耕地转包清单

3.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分户清册

4.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清册汇总表

5.2024年早稻种植面积公示(样张)

6.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相关内容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表

乡镇(街道)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农户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市民卡账号


在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营耕地面积(亩)


在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种植早稻面积(亩)


承诺如实申报。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

核实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请自行复印此表,每户一式三份,上报村、乡镇(街道)各一份,农户自留一份。

附件2

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耕地转包清单

转入户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转出户姓名

面积(亩)

联系电话

备  注





















































































合    计




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分户清册

乡镇(街道)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单位:亩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市民卡账号

联系电话

面积

备注





































































































































备注:小数点保留二位数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办人签字: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签字:                      驻村干部签字:              

附件4

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清册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单位:亩

村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市民卡账号

联系电话

面积

备注






























































































































































































注:小数点保留二位数

附件5

2024年早稻种植面积公示(样张)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今年种植早稻的农户将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经各农户申报,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审核,今年本村共种植早稻____亩。现将农户姓名、种植面积予以公示(见附表),欢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如发现漏报或虚报现象,请及时向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反映或向乡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举报。本公示期限7天,从  月  日起到  月  日止。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61889299

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乐清市若干产业政策清单相关内容

三、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备注:本项适用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农牧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及其他机构,所列的奖补对象包括属地乡镇<街道>政府行政单位,附件另有规定除外。带“*”条目原则上项目数受年度总额控制)

(一)支持稳产保供

1

粮油生产发展补贴

早稻种植补贴

对所有种植早稻的农户,每亩补助140元。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2

规模粮油补贴

对全年早稻、连作晚稻、单季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贴200元(含上级财政补贴)。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助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补助面积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4

粮油生产发展补贴

冬种油菜基地补贴

对种植50亩以上生长良好的油菜生产基地,每亩补贴170元。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5

旱粮生产基地补贴

对一季种植番薯、马铃薯、玉米、蚕豌豆、薏米仁、高粱等同一旱粮作物(不包括大小麦)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予以每亩15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番薯、马铃薯、玉米、蚕豌豆、薏米仁、高粱等同一旱粮作物面积50亩以上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予以每亩150元补贴。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6

粮油生产发展补助

粮食高产创建与水稻高产竞赛奖励

1.水稻高产奖励。按产量水平高低择优选取早稻、连作晚稻高产百亩示范方各5个予以奖励。早稻百亩示范方亩产550公斤、600公斤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连作晚稻百亩示范方亩产600公斤、650公斤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遇重大灾情,产量指标降低50公斤)2.粮油作物高产奖励。小麦、甘薯、马铃薯、油菜百亩高产示范片(方),小麦亩产400公斤以上,甘薯、马铃薯、亩产2500公斤以上,油菜亩产200公斤以上,达全市最高亩产的,奖励3万元。粮食单产创温州市最高的,奖励5万元;创全省最高的,奖励7万元。3.对自建基地优质稻米产品获评温州“瓯越好味稻”金奖产品的生产主体,奖励1万元;获评“浙江好稻米”金奖产品,奖励5万元。(就高奖励原则,不重复奖励)

资格定补类

市农业农村局

7

其他粮油生产补贴

1.种粮大户种粮贷款贴息政策。种粮大户贷款用于粮食生产,按实际贷款额度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予以贷款贴息,贷款额原则上按照种粮面积计算最高限额每亩1000元。2.早稻机插秧预备秧补贴。对落实早稻机插秧预备秧苗的生产主体,销毁秧苗按5元/盘予以补助。

数据核校类

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印发

乐农〔2024〕91号关于做好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乐农〔2024〕91号关于做好2024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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