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依法行政 > 行政许可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4-254509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叶定义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5- 24 14 : 23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叶定义于2024年05月13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城乡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翁垟街道王宅村新建2间6层,底层层高≤3.60m,建筑总高度≤18.75m,占地面积91.50㎡,建筑面积732.34㎡。(其中顶层7.50㎡在中间首,挑楼164.84㎡在东、南、北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区间路附图
南至:空地
西至:规划基共墙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翁垟管理所申报(地址:翁垟街道办事处,电话:61582071),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5月15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