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人口固定样本跟访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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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精神,加强人口统计和动态监测预警,健全完善相关统计监测,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撑。将于2024年6月1日和2024年11月1日,分别开展第一次和第二次人口固定样本跟访调查。 请涉及调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做好调查各项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调查以外的目的。 乐清市统计局 202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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