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5/2024-25489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应急〔2024〕16号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YQD70-2024-001

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4〕2号)规定,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4件,予以废止的1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乐清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文号

效力

1

关于印发《乐清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乐应急〔2021〕23号

继续有效

2

关于印发《乐清市关于在工矿商贸领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乐应急〔2022〕24号

继续有效

3

关于印发《乐清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乐应急〔2022〕28号

继续有效

4

关于印发《乐清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资金补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乐应急〔2023〕30号

继续有效

5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乐应急〔2022〕31号

废止

16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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