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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4-254893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南婷婷、南乐颂、南祥昆、何奔、何荣海规划建设用地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5- 31 10 : 05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南婷婷、南乐颂、南祥昆、何奔、何荣海  于 2024 年 05 月 23 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工程、乡村)规划许可,要求在 柳市镇 南宅村 新建住宅 5 间(幢)6层及楼梯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 一般水田 ,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  一般水田  底层层高≤3.00m,建筑总高度≤18.00m,占地面积355.70㎡,建筑面积1604.20㎡(其中顶层  55.00  ㎡  在楼梯间 ,挑楼 225.00 在南首1.2米、北首1.2米 )。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空地

南至:空地

西至:村待批基共墙

北至:空地

南婷婷占地面积:44.14㎡,南乐颂占地面积:44.14㎡,南祥昆占地面积:44.14㎡,何奔占地面积:44.14㎡,何荣海占地面积:44.14㎡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市分局申报,(地址:柳市镇柳江路887号,联系电话:61721303),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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