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婷婷、南乐颂、南祥昆、何奔、何荣海规划建设用地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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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南婷婷、南乐颂、南祥昆、何奔、何荣海 于 2024 年 05 月 23 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工程、乡村)规划许可,要求在 柳市镇 南宅村 新建住宅 5 间(幢)6层及楼梯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 一般水田 ,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 一般水田 底层层高≤3.00m,建筑总高度≤18.00m,占地面积355.70㎡,建筑面积1604.20㎡(其中顶层 55.00 ㎡ 在楼梯间 ,挑楼 225.00 在南首1.2米、北首1.2米 )。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空地 南至:空地 西至:村待批基共墙 北至:空地 南婷婷占地面积:44.14㎡,南乐颂占地面积:44.14㎡,南祥昆占地面积:44.14㎡,何奔占地面积:44.14㎡,何荣海占地面积:44.14㎡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市分局申报,(地址:柳市镇柳江路887号,联系电话:61721303),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