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乐清市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机构的通知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乐清市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机构的通知 |
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鉴于部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机构新增、暂停等原因,根据原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卫疾控发〔2006〕2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市卫健局组织专家对全市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机构进行了评估,决定对其重新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1.新增1家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乐清东敏中西医结合医院),关闭3家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乐清柳台医院、乐清市芙蓉镇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乐清市计划生育指导站等); 2.暂停8家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乐清市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3.部分检测机构名称、地址变更等。 调整后全市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中心实验室1家,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实验室7家,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39家(其中暂停8家),最终名单见附件(其中暂停检测点启用时需重新提交相关资质材料)。 二、工作要求 请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技术手册(2011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0修订版)》和原乐清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工作的通知》(乐卫发〔2014〕4号)要求,认真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工作,按时进行信息报送(相关科室: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科、微生物检验科),定期接受质控检查(相关科室: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科)。 同时,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艾滋病检测点的管理,进一步健全艾滋病检测网络。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要加强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各检测机构要抓好质量控制,确保艾滋病检测质量。 附件:乐清市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机构名单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30日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