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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乐清市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4-255457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4〕25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1
  • 有效性:
  • 有效

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佑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4〕45号)、《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22〕185号)和《关于加强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1〕170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乐清市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4〕25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乐清市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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