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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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港口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乐清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乐港口投〔2024〕4号)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1〕89号文件批复乐清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71808平方米(折合约1007.71亩);新建建筑面积2612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86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582平方米;改造提升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新建道路长度约13317米,新建道路面积约333083平方米,新建桥梁面积35190平方米。拟建项目包含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研发孵化中心建设工程、配套人才公寓建设工程、配套停车场建设工程、乐清电子智联特色小镇改造提升工程、城南大道延伸(一期)、虹桥环城东路水坑至瑶南段、乐清市虹桥高精特新产业园区道路网建设工程(一期),共计8个子项目。总投资估算229115万元。 由于项目实施工程中用地指标难以落实及政策处理等因素。根据市领导批示,现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1、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原位于乐清工业园区07-15-18地块,总面积约50138平方米;调整后项目位于小乌石工业园区,用地面积不变。 2、配套人才公寓建设工程原位于乐清工业园区07-12-1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4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424平方米;调整后项目位于虹桥镇区控规02-11-07、08、09地块,总用地面积约33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变。 3、配套停车场建设工程原位于乐清工业园区06-03-02 地块和04-19-07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8724平方米。调整后项目位于虹桥控规02-19-03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8829 平方米。 4、在乐清电子智联小镇改造提升工程中新增两个子项目,分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道路建设工程。 总投资估算及其余内容不变。 希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好与乐发改投资〔2021〕89号文件批准该项目内容的衔接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