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阿时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虹桥大厦901室(东街社区)的《120f22013》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吴阿时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虹桥大厦901室(东街社区), 证号为120f22013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阿时
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