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虬委员: 《关注食品安全,保持健康生活》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 理 结 果 清 单 | 建议一 | 不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风险意识:食品生产要有长远眼光,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否则最终损人不利己。严格守国家标准,严格把控食品质量 | 当年完成事项 | 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督促食品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增强企业自检自查能力,确保过期食品处置关口前移,坚决阻断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通过设置食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溯源监管,定期自查并录入“浙食链”系统。 | 当年推动工作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 不能采纳原因 |
| 建议二 | 日常抽检常态化,增加抽检工作精准性:除了对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加强对不合格生产经营者的抽检力度 | 当年完成事项 | 按照“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的要求,科学制定监督抽检监测计划。将抽检工作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强问题食品线索的排查和搜集,不断增强监督抽检的靶向性。聚焦问题食品闭环处置,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四个最严”“五个到位”的要求,强化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切实督促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加强不合格食品的“回头看”、“回头抽”工作,切实提升全市的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 当年推动工作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 不能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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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网络食品领域监管,健全网络投诉平台:网络外卖的食品客户庞大,食品质量也令人堪忧。多渠道接受投诉,精准处理 | 当年完成事项 | 一是“全时段”长期建设。根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数据推送情况,实时把握外卖商家的经营情况,通过电话督促、实地巡查,点对点推动外卖经营单位落实“阳光厨房”建设,不断提升外卖商家“阳光厨房”覆盖率。二是“全链条”闭环管理。按照省局“外卖在线”平台工作要求,及时对省局抽查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落实,确保外卖商家“阳光厨房”正常运行,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外卖餐饮的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我市已设立统一投诉举报咨询热线12345,市场监管部门也设有全国12315网络平台来受理市场监管领域的消费投诉举报。 | 当年推动工作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 不能采纳原因 |
| 建议四 | 引导商家合理经营食品:譬如新鲜肉、鱼等到期前不同时段,不同价格,明白消费 | 当年完成事项 |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鲜灯”治理的通知》(浙市监食通〔2024〕4 号)文件要求,2024年上半年,全面摸排“生鲜灯”使用和整改情况,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检查404家次;开展全省肉类产品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认真落实《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体系》要求,以猪肉、禽畜产品为重点,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年底重点品种上链率90%以上、重点主体上链率85%以上。 | 当年推动工作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 不能采纳原因 |
| 建议五 | 扩大宣传,提高民众食品安全维权意识:让民众清楚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知道及时向消费者协会、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反应 | 当年完成事项 | 我局积极引导推动新闻媒体、食品安全专家团队、行业协会、社会监督员等规范有序地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完善外卖食品安全奖励制度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应,并进一步加强投诉举报问题反溯治理。建立“吹哨人”制度,即知情人士的爆料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 当年推动工作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 不能采纳原因 |
|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 类 (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受条件限制未能解决或留作参考。) | 联系人 | 林剑 | 联系电话 | 0577-61572711 |
乐市监提案〔2024〕6号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乐清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函.pdf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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