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技局2024年度乐清市民营企业“科技副总”人才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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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科技强市建设,推进科技柔性引才计划,鼓励支持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到乐清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助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市已选派30位高校院所专家入企服务。 根据《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乐清已完成全市民营企业需求征集,现将广大民营企业需求向省内外各高校院所公布(企业需求详见下方附件1)。请有意向的专家教授,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且匹配的企业进行申报。人才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5日。今年,乐清市科技局将根据人才申报情况,采用线上、线下面谈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本年度“科技副总”人选,并签订协议书;本年度未成功选派的人才将纳入“科技副总”专家后备库的人才,与今后企业需求进行匹配。 人才申报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担当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 2.应为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有2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企业有意向人选并与其协商一致的,可适当放宽。 4.拥有科研成果,了解乐清当地产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自身团队及所在单位的科研资源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科技副总”政策保障: 1.聘任期内,给予每位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工作经费每年最高3万元。 2.聘任期内,民营企业“科技副总”申报乐清市工业科技项目的,在立项评审时酌情给予加分,在申报上级及其他科技人才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 联系人:乐清市科技局高新科 梁锦艳、林钒 0577-62072878、62555172 有意愿申请“科技副总”的专家教授,请填写《乐清市“科技副总”人才申报表》(详见下方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3208350277@qq.com(注:可在“乐清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搜索《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1.《2024年乐清市民营企业“科技副总”需求》 2.《乐清市民营企业“科技副总”人才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