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清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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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系列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民宗领域实际,我局制定了《市民宗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乐清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6月28日
市民宗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我市民族宗教领域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省委、温州市委、乐清市委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与特点,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数字赋能,深化推进国15条和省25条重要举措闭环落实,持续巩固“三年行动”和“遏重大”攻坚战成果,持续推进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争创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行业标杆,为创建“醉美之城·幸福乐清”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筑牢理念、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民宗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作为民宗干部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等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每月召开的机关干部学习会上,各业务科室做月度工作汇报时,将本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汇报内容。 2、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调整民宗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班化推进,各乡镇(街道)民宗部门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大走访大排查月底安排表,同步细化分解任务清单,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体制机制。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部署、检查督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各环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宗部门依法监管,宗教团体督促协调、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负责、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县、乡两级民宗工作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局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4、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贯彻部署。根据省、市民宗系统除险保安会议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市局每季度工作例会,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重点工作部署,市局每个月召开民宗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部署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民宗部门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分析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分析属地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标准引领、数字赋能,着力推进宗教领域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5、持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试行) 》,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导宗教界消防素质提升“六个一”工程,即“一套设备、一支队伍、一场演练、一期培训、一次宣讲、一批制度”,切实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各乡镇(街道)对照创建清单,帮扶和指导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局业务科室分别走访抽查市重点场所每个月不少于10家,全市全年新增完成标准化创建不少于100家。 6、高水平推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围绕“1+9”平安创建指标体系,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提升行动,参加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持续打造“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品牌。 7、规范宗教场所建设类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严格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异地重建事项的把关,在场所建设完成后,对照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实地走访、核验、提升。严格监管场所新建违建,各乡镇(街道)每月初上报《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新增违建统计表》。 8、提升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整体智治水平。规范使用“浙里民宗快响”子场景,及时处置民宗领域各类突发事件。在条件成熟的宗教活动场所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和“智慧寺院”应用,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智慧化水平。扩大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覆盖面。 三、紧扣重点、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宗教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 9、常态化开展平安月度巡查。依托“浙江宗教掌上APP”,发动民宗干部、乡镇干部、“三人驻堂”小组、网格员等,扎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平安自查自巡,落实线上闭环整改措施。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建筑安全大检查,抓好消防安全和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民宗部门将适时分别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年度考核。 10、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三重”巡查保障工作。梳理建立“三重” (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巡查、督查清单,明确问题隐患、事故防控措施、闭环整改落实等“三张清单”,将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和灾害前面。聚焦岁末年初、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强化落实值班制度,集中开展风险研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动态研判排摸重大安全风险,实施“一级一册”(市、乡镇(街道)民宗部门建立重大风险清单闭环管控手册)、“一点一策”,分级分类制定针对性举措,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治。 11、加强台风洪涝等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乡镇(街道)民宗部门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防台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防震减灾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消防事故等应急预案,加强防汛防台等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开展检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备汛自查行动,督促责任单位及时闭环整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12、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完成“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积极联合网信、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全年跨部门双随机走访检查对象不少于40家。严格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严肃事故调查,查清原因、责任,并依法追责。 四、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宗教界安全意识和法治理念 1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应急管理等纳入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各类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防汛防台和应急救援知识等开展宣传教育。结合“十百千万”普法工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汛防台日、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民宗领域消防培训和演习均不少于2次。 14、强化宗教领域消防工作“5+1”机制、消防安全“八查八严禁”措施、宗教团体和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及问责十二条措施落实。建立以案释法等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 15、深入开展“宗教界人士说消防”活动。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在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宗教界人士说消防”活动,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正面引导作用,着力提高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徒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街道)不少于1场次,柳市镇、虹桥镇、北白象镇、大荆镇等不少于2场次。 16、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编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相关典型经验、工作做法等方面信息。 附件1:2024年乡镇(街道)民宗部门消防工作具体要求 附件2:2024年局业务科室消防工作具体要求
附件1: 2024年乡镇(街道)民宗部门消防工作具体要求
(一)月度任务 1、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走访检查 工作要求:对辖区所有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认真细致的走访检查,每个月检查比例不少于15%,可联合“三人驻堂”小组、属地消防站一同开展。 上报资料:《乐清市宗教领域消联体(小组)检查记录表》,要管理人员签字并盖章,检查人员签字;《隐患整改销号单》,整改前后对比照需反映出问题已按要求整改;《X月份问题汇总表》,属地民宗部门需盖章。 上报时间:每月20日。 2、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纪实 工作要求: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三人驻堂”小组组长带队走访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乡镇(街道)民宗部门部署消防工作,可以会议、座谈、微信布置、浙政钉布置等形式。 上报资料:全部以照片+简要文字形式上报。 上报时间:每月20日。 3、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 工作要求:通过细致检查和隐患整改后,将本辖区符合创建标准的场所上报市局,市局择机验收后发文。 上报资料:《乐清市宗教领域消联体(小组)检查记录表》,打分需在95分以上。 上报时间:无固定时间,条件成熟即可上报。 4、完成市局下发的场所隐患整改 工作要求:市局每个月随机抽查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以《隐患整改销号单》形式下发给属地乡镇(街道),督查并指导场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上报资料:市局下发的《隐患整改销号单》。 上报时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销号单》上的规定日期。 5、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夜巡夜查 工作要求:乡镇(街道)值班组在保障值班工作的同时,对辖区重点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夜巡夜查,每个月不少于1次。 上报资料:检查照片。 上报时间:每月20日 (二)年度任务 1、举办民宗领域消防培训、演习 工作要求:乡镇(街道)民宗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场所管理人员、教职人员集中性开展培训和演习,每半年培训和演习均不少于1次,可结合开展。 上报资料:照片+简要文字形式上报。 上报时间:举办完成后即可上报。 2、召开民宗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部署会 工作要求: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分析属地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 上报资料:照片+简要文字形式上报。 上报时间:会议召开后即可上报。 3、“宗教界人士说消防”活动 工作要求:可结合普法宣传,场所讲经讲道等,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发挥宗教界人士的正面引导作用,各乡镇(街道)不少于1场次,柳市镇、虹桥镇、北白象镇、大荆镇等不少于2场次。 上报资料:照片+简要文字形式上报。 上报时间:活动开展后即可上报。 请各乡镇(街道)民宗部门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谋划,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并上报资料,联系人:郑晓斌 15355996766
附件2: 2024年乡镇(街道)局业务科室消防工作具体要求
(一)每月开展场所消防抽查 工作要求:对全市重点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认真细致的走访检查,每个月抽查场所不少于10家。 上报资料:《乐清市宗教领域消联体(小组)检查记录表》,要管理人员签字并盖章,检查人员签字;《隐患整改销号单》,整改前后对比照需反映出问题已按要求整改;《X月份问题汇总表》。 上报时间:每月20日。 (二)宗教教职人员消防技能培训 工作要求:指导宗教团体将消防技能培训纳入年度教职人员培训课程,可以消防知识讲座、消防器材使用讲解等形式。 上报资料:照片+简单文字。 上报时间:举办后即可上报。 (三)完成责令整改件 工作要求:对每月抽查或日常走访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予以行政立案,以责令整改件形式督查场所整改提升,各科室每年完成责令整改件不少于3件,科室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时,可报办公室协调。 上报资料:卷宗电子版。 上报时间:案件完成后即可上报。 请局各科室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谋划,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并上报资料至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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